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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一章,杀人(第2页)

上次黎水仙的狐臭,让她有了想法。

只是京城的铺子真的不容易找,真的让她犯了难。

可能是因为女主角光环,这天,兰霁突然找上门。

“宝妹妹,这两间铺子还要麻烦你!”

金宝珠多少有些不好意思,自从她真的反应过来以后,她就觉得自己应该疏离兰霁才是。

可是有些事情,并不是她想怎样就能怎样的。

“宝妹妹,你心中不要有芥蒂,我家的情况你应该知道的,娘她起不了身,兰兰又太小,我跟腾不出空来料理,所以就只能来麻烦你了!”

金宝珠一脸黑线,大哥,我跟您口中太小的妹妹一样大好吧!

不自觉摸摸脸,看看自己还不够兰霁肩膀高的身子,难不成自己吃太多,长太快?

兰霁看着金宝珠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,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
“宝妹妹,你要是觉得为难,那就算了,我还是让广济帮我租出去吧!”

兰霁说的更为难,落魄中夹杂着些许疲惫,金宝珠又不忍,摆摆手。

“等等,谁说我为难的,我金宝珠的字典里面就没有为难俩字儿!”

“走吧!”

兰霁促狭一笑,“去哪儿?”

金宝珠白眼,像是在看一个傻子。

“当然是去看看铺子啊!不然还能去哪儿?去祥和楼吃红烧肉吗?”

兰霁跟在金宝珠后面,俨然成了个小弟模样,“宝妹妹想吃,怎么就先吃红烧肉!”

金宝珠撇撇嫣红的小嘴儿,看得兰霁心中火热一片。

突然就冒出了一句,“宝妹妹,以后我天天带你去祥和楼吃红烧肉吧!”

金宝珠……“果然有钱就是任性啊!你知不知道祥和楼的一盘子红烧肉多少钱?”

兰霁笑笑,“二两纹银!”

金宝珠……“不要老是笑,高冷一点不好吗?像以前一样。”

是的,兰霁在金宝珠面前,总是像换了一个人一样,嘴角永远都在上扬状态,他自己将这种现象归咎为爱。

金宝珠却有点瘆得慌,就是那种本来就很厉害又冷冰冰的人,突然就不知道什么时候,每次见到你就笑的像个憨憨的感觉,总让人不放心。

“你经常去祥和楼?”

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。

兰霁怕金宝珠误会别的,赶忙摆摆手,“不是的,我知道你喜欢吃,所以让广济去问过!”

说完,他有些得意,“我还亲自学了,不过现在尚未成功,待下次,我亲自下厨,做给你吃!”

祥和楼在京城很是出名,原因很简单,因为菜贵酒香。

高瑾是个酒鬼,是祥和楼的常客,萧烈也是个称职的好基友,不管任何时候,只要高瑾来,三楼雅间都有他的位置。

当然了,是最好的位置,打开窗户,就能望见街上风景,以及形形**的人。

“喂!你心坎儿上的丫头来了!”

萧烈端着酒杯的手一顿,高瑾贱拉拉的笑笑,“小二,把你们这绿色的菜都端上来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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