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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,用嘴(第2页)

只在兰府简单用过点吃食,一家人就赶在马车到了花甬巷。

兰霁不放心,带着小厮广济屁颠儿屁颠儿的跟在后头。

花甬巷在京城算不得什么好地方,但也是一处难求,里面住的都是清贵之家,风气很好。

宅子在巷尾处,门口的大红灯笼一看就是新挂上的。

最重要的是,匾额也是,上面两个金灿灿的大字“金府”,差点儿恍花了金宝珠的大眼。

看着金宝珠凝住的神情,伏居不知道是该懊恼还是该高兴。

哪哪儿都看了一遍,就是没看这个大匾额。

“伏居,这个是你弄得?”金宝珠指了指。

伏居嘴角轻扯,“是!我马上摘下来换一个。”

金宝珠表情变了几变,“换什么?不用换,我很喜欢这个!”

除了兰霁,其他人都莫名其妙,心想这京城果然是个大染缸,自己家的大宝贝儿刚刚一到,就换了性子。

也只有兰霁知道,金宝珠决定留下这块匾额,到底意味着什么。

京城这地方,看人先看脸,门面都做不起来的人家,又有谁会看得上,况且刚刚一路上经过的门头,哪家不是这样的。

如今金家不一样了,放弃一些喜欢的东西,是必须要做的选择。

宅子里面的样子在金宝珠能接受的范围之内,清新雅致,家具方面也做的很考究。

就是在价钱方面,金宝珠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

在京城这样大的宅子,少说也得十万两白银往上走才对,更何况还是在宅子里的家具物什都保存良好的情况下。

伏居表现的很淡定,“小姐,我打听过了,是这宅子原先的主人多年前就去了南边做生意,这次低价处理,一是因为生意上急需用钱,二是因为以后并没有入京打算了。”

金宝珠还是不太相信,“就是如此,也不可能区区六万两就买了吧?我觉得一是这主人是傻子,二是这主人是大傻子才对!”

伏居……这话可不是我说的。

不管怎么样,金宝珠还是接受了事实,毕竟这宅子现在的房契在她手里。

宅子够大,想着以后老爷子和王氏还要过来,金老大两口子并没有住进正院儿。

而是选择了左侧不远的怡然居,因为安氏说她喜欢这个名字,还喜欢后墙的那一片梅树。

等下了雪,开了花,夫妻俩还可以关起门来煮酒赏雪闻花香。

金宝珠已经不想说话了,干脆把自己裹成个大粽子,带着粉兰屁颠儿屁颠儿的就去了稍偏一些的芙蓉堂。

之所以叫芙蓉堂,并不是因为里面栽了芙蓉,而是这院子的格局就像是一朵盛放的芙蓉花,繁而不杂,实而不重,可以说是妥妥的长在了金宝珠的审美观上。

仔细说起来,倒是有几分二梁坡宅子的风格。

还有一件事也很奇怪,就是整个宅子,院落不少,就是独独只有这两处起了名字,刮了匾额,而金宝珠和金老大两口子也就独独选了这两处居住。

就因为这事儿,金平金安心中还闹了老大的不痛快。

不过这个夜里,不痛快的可远远不止他们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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