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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:请不要让女人担天下(2)(第2页)

“炯儿,你干嘛呢?”

张嫣皱起了眉头。

这孩子真是的,她和老夫人商量着,该给朱慈炯娶一房正妻了。

这女子正是张思源的亲生女儿张采柳,老夫人带她来,是要张嫣掌眼瞧瞧的。

男离**诗经,自古汉家名讳,大都是从这两个里面挑选字眼的。

这采柳二字,出自诗经《采薇》:“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”。

刚刚她和老夫人商量了一下,决定将李家也拉过来,还没有说了半个八字呢,哪知道就撞到了朱慈炯回来。

刚才,她们却是聊到了现在新刮的一股风气。

明朝的时候,女子裹脚,是裹挟脚掌,不使长成蒲扇脚。

这裹脚之后,因为修正了骨骼,是以女子脚掌瘦长,很是好看,并不会出现脚趾跟处,猛然增宽一截的情况。

哪知道,自从清廷下达不准旗人女子裹脚之后,忽然从山西那边传过来了一股子歪风——

他们竟然将十来岁的女子,脚趾折下包裹,每日包紧一分,等到三月之后,这脚趾就已经全数折断,脚掌便不会生长了。

如此一来,女子的脚掌便只有巴掌大小,甚至,听说更有甚至,在女子五六岁时,就开始裹脚。

因为那时候孩童骨骼尚软,是以裹起来的脚掌,最后只有三寸多长,并谓之——三寸金莲!

张嫣和王老夫人正在讨论这件事,两人都是兰质蕙心的人儿,自然明白,这怕是对康熙前年发布诏令的无声反击了!

在旗人入关之初,旗人是不许和明人通婚的。(汉军旗本质上就是旗人。汉军旗、旗人可以通婚;汉军旗、明人可以通婚;旗人与明人之间不许通婚。)

顺治五年,曾允许汉旗通婚,等到康熙四年的时候,就被严厉禁止了,直到光绪二十七年,才废除了这一律令。

(婚,指的是媒妁之约,也就是妻。妾在古代没人权,等同财产,更别提被抢走了的女人了。某吹会拿这个说事。)

……

“干嘛?”

朱慈炯冷笑一声,转而大怒道:“她在干什么?裹脚吗?”

张嫣愕然:“裹脚怎么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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